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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,北京某商场顾客因楼梯踏步石材未设防滑措施滑倒致骨折,法院判决商场赔偿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等共计89万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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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,浙江某酒店大堂地面采用光面大理石,未做防滑处理,顾客雨天滑倒致腰椎骨折,判决酒店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共计127万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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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,深圳某酒店光面大理石地面遇水湿滑,未设警示标识,致顾客摔伤,赔偿62万元,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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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,广东某商场楼梯踏步石材防滑槽深度不足,实测2mm,多名顾客滑倒,引发集体诉讼,商场赔偿医疗费用、精神损失费等累计230万元,并强制整改楼梯防滑措施……
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当下,即便像楼梯踏步防滑这样一个看似不起眼的工程细节,如果在施工及验收中不注意,后续就可能是个事故担责的隐患!
工程参建方如何规避责任
工程参建方如何规避责任?就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并留存工程档案。就以楼梯踏步防滑事故定责为例,针对工程参建方,法院的判决依据无非也是工程规范条文:
第3.0.4条:楼梯踏步防滑等级应≥R9(住宅)或R10(公共场所)。 第4.2.3条:防滑槽深度≥3mm,或采用防滑条、防滑涂层等补充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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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8.11条:踏步前缘应设防滑措施,防滑性能需通过专业检测。
因此,工程建设过程中就要在各环节都依据规范,并能反映在设计图纸、防滑检测报告及验收资料等工程档案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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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阶段
明确防滑等级(R9/R10),图纸中标注防滑槽深度、间距等参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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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材阶段
优先选用粗面石材,耐磨性高的花岗岩,摩擦系数≥0.5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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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阶段
按照图纸及规范开槽或安装防滑条,留存防滑性能检测报告。
楼梯踏步石材防滑处理以内乡县鸿宇石材厂为例,根据工程需要,可采取荔枝面、喷砂面、火烧面、仿古面等多种方案,不仅满足性能要求,而且匹配不同的设计效果:
内乡县鸿宇石材厂地处河南省南阳市伏牛山大型花岗岩矿区,专业生产路缘石、地铺石、楼梯板、外墙板等工程石材产品,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,确保产品性能符合要求,并以超高性价比助力工程项目降本增效!




